博实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已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88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根据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