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 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欣食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 号),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5,75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04,192.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045,807.55 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