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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年8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以下简称"《18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