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