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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股份: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转债2024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002717LNGF(002717)2024-09-24 11:58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65527227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 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 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 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岭南转债 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4308 号 致: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1 法律意见书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