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东方投行关于元通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物产金轮之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收购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财务顾问")接受物 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实业"或"收购人")、物产中大(浙 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或"一致行动人")的委托,担任其 收购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金轮"、"金轮股 份"、"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财务 顾问持续督导期自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至相关股份过户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 (即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10 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物产金轮披露了 2023 年度报告及 2024 年一季度报告。 本财务顾问结合上述定期报告及日常沟通,出具本次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 结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二)本次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