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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 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管理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 《公司法》、《合同法》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括:股票、债券等证 券投资、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兼并、合作联营、租赁经营 等。对内投资包括: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包括购置厂房等)、购置 新设备、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中心)。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的一切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投资权限的划分 第五条 公司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为加强投资决策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对第二条所指的公司投 资行为,根据《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