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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728TY PHAR.(002728)2023-11-30 09:0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一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 108 名激励对象在《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 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以下无正文,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一、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 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