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 定,公司有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第一 期行权期已结束尚未行权,未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合计 10.85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收回注销。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拟注销股票期权数 (万份) | 拟注销股票期权原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