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