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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002728TY PHAR.(002728)2023-12-07 10:3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特一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承接了特一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东莞证券对公 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 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3.54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354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