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 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