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 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对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 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彭朝辉、陈鸣才、彭俊彪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章程》")、《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