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三)15:00 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木 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