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 定,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证[2016]414 号文 《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83,827.9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8,019,983.18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2,280,583.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15,739,4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 48380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