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认真 审核了公司出具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 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提供5,000.00万元担保,为子公司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提供28,000.00万元 担保,为子公司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00万元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