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037 号 致: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 1888 号二楼会议 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凤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凤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