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 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凤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或市场业务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 司设立形式包括: (1) 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等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 含50%)或持有其股权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合法有效地运作企 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订、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 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