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凤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22]1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凤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