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 O 二三年八月 第 1 页,共 17 页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 2 -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 3 -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1条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