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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002790R&T(002790)2024-04-22 13: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瑞尔特卫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人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