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