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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智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002795Yorhe(002795)2023-12-22 10:4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人员组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