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4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及监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未经董事会 批准、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 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 内容的资料,须经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