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3、交易金额: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 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 度。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 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 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及交易场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