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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相关操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