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吉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取 得股东大会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必要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相应调 整。 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