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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制定)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