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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811CCD(002811)2023-12-11 10:4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 名。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郑中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和 薪酬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适用本议事规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但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及小组成员根据董 事会的提议另行确定,公司劳资部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