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郑中设计: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811CCD(002811)2023-12-11 10:41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 职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董事会 成员中应至少有1/3以上(至少三名)的独立董事。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 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