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5—8 页 天健审〔2023〕7-471 号 本鉴证报告仅供崇达技术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崇达技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要求编制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崇达技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