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 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 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