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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831YUTO TECH.(002831)2023-12-13 10:26

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 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及提出薪酬方案。工作组成员由董事长和公司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