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588号 4-1-1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Tel:(+86 10) 8521-9100/9111/9222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 | . | | --- | --- | | | . | | | 2 | | - | | | 释 义 2 | | --- | | 第一章 引言 4 | |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4 | | 二、律师工作过程及声明 5 | | 第二章 正文 8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8 | | 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8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8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3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4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4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4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4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6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