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等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