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述的独立性,原则上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