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关于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 证券代码:002871 |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1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106 |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 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871)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 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范庆伟、李会君、刘克平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20 日内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高度重视并作出整改要求,及 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组织 相关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刻反思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公司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