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龙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上网)
002882JYL Group(002882)2023-10-20 08:41

一、关于公司新增办公场所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办公场所系出于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考虑,关联方无偿提供自有物业 供公司短期使用,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新增办公场所的议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提交的以下议案 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 独立董事:彭 松 | | --- |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