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控, 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 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即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