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修订)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 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中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 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