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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华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002897Wenzhou Yihua (002897)2023-10-30 10:28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总则 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 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等 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 得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 影响,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