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独立意见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本着严谨、实事求 是的态度,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5 日 2、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 础上进行的,经过对本次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简历的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财务 负责人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未发现被聘任人有《公司法》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尚未解除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梁春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