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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就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4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