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6月)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保证审计质量,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 度; (三)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 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四) 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五) 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信息、数据安全; (六)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包括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