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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国灿)
002906FORYOU(002906)2024-06-25 10:4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 明 人 冯国灿作 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 人 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惠州市华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 中管干部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