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杨望成 饶平根 关天鹉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 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 的基础上,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本规划的制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