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规范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与 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确保公司 ESG 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提升 ESG 履责能力,加强公司 ESG 管理制度化、流程化管理,提高 ESG 工作水平,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环境、 社会及公司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