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伊戈尔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