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该授权日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 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