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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6月)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 ...